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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沽河博物馆观众存包须知

时间:"2020-05-14 03:51"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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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本馆存包处是为我馆观众设立的临时寄存行李包裹的场所,非来馆参观的游客请勿使用。

二、 观众携带的拉杆箱、行李箱及所有尺寸大于40厘米的包裹等物品须寄存,存包处提供无偿寄存服务。

三、 观众存包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,不得存放易燃,易爆及易腐蚀性化学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,未经过安全检查的物品不予寄存。

四、 本存包处不予存放现金、首饰、易损易碎等贵重物品。

五、 观众如存放电子产品、各类收藏品等特殊物品,需如实填写《物品存放登记表》并由本人签字后方可寄存,物品寄存期间出现损坏等后果由寄存人自行承担。

六、 观众应妥善保管好存包凭证,凭证取回所存物件。存包凭证如有丢失,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,丢失期间所存包件若被冒领,所造成的损失由寄存人承担。

七、所存物品请于当日16:00前取出,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。

八、留存物品出现变质、自然损坏等情况由物品所有人承担。(食物类物品在存放期间发生变质等情况,工作人员有权进行销毁处理)超过30天仍未取走将视为丢弃,工作人员将进行销毁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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